我中心根据收到的举报线索或新的证据,按照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第四十一条,对相关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进行了复查,并在确认存在不符合认证标准的情况后,按程序对以下认证书进行了失效处置,特此公告。
教留服认英[2013]16623号
教留服认加[2015]00270号
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
2025年5月30日